日期:2017-01-06 16:47 来源:http://www.yienvisa.com/ 编辑:伊恩出国移民网
对于很多移民申请到加拿大的朋友来说,他们虽然出国移民了,可是还是会关心自己还是不是中国公民。所以,为了帮助各位,下面我们就来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加拿大移民后还是不是中国人。
之前一篇名为《公安部警告:400万美籍华人入籍35年后仍属中国公民》的文章被传的沸沸扬扬。文章中写到,“中国《国籍法》中关于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条款,是针对某些特殊情况而设的。在正常或一般情况下,依照《国籍法》第十四条,必须通过申请,审批,批准和颁发退籍证书的法律程序”。
文章还说,领事馆“护照剪角”的退籍方式不被公安部认可,如果当事人在中国牵扯法律官司,中国警方和法庭仍然将当事人按中国籍处理。此文一出,北美华人界哗然,众多已经入籍很久和正在计划入籍的移民一下子摸不着头脑了:“入籍以后,我到底是哪国人?”
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第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丧失中国国籍”;所谓“公安部”一文中提到的第十四条则明确表明:“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有意退籍者才)“必须办理申请手续”。也就是说,根据《国籍法》的书面逻辑,在法理层面上,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一旦自愿入了外国籍,就丧失了中国国籍。只有这类人以外的中国国民想要退出中国国籍时,才需要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请,方可在法理层面上退籍。
《国籍法》是一部由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其解释权由中国最高的立法机关,即全国人大常委会持有,公安部作为执法机关,无权解释《国籍法》。经记者调查,公安部的网络信息发布平台上也完全无法查到“公安部”一文中所提到的相关信息。因此,“公安部”一文中煞有介事地说道的“特殊条款”、“按中国籍处理”等一系列耸人听闻的言论,都可被视作没有事实根据的谣言。
换言之,对加拿大的华人移民来说,由于在入籍前必先成为永久居民,“定居”事实已成,因此在从唱完国歌、拿到“蓝本本”(加拿大护照)的那一刻起,就满足了“定居”和“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两个条件。在中国法律的层面上,也就不再是中国人了。
上面就是给大家介绍的“加拿大移民后还是不是中国人”相信很多前来进行移民咨询的人都会有着这样的疑问。所以,如果您还想要了解更多的加拿大相关移民信息,可以直接和我们的专家联系,让他们为您做详细的介绍。最后,祝各位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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