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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加拿大将和中国在内的50个国家交换CRS金融账户,哪些人属于税务居民你弄清楚了吗?

日前,关于加拿大即将与其他国家交换CRS金融账户的说法愈演愈烈。有些人受传言影响,认为在加国非居民身份可以避税,甚至放弃加拿大移民身份。也有不少人为此事向加拿大移民局咨询。






 

2018年开始,加拿大将和包括中国在内的50个国家交换CRS金融帐户信息。




 
加拿大税务局(CRA)回应:居住状态决定是否报税

加拿大税务局(CRA)近日回应查询时指出:任何非居民是否报税不是依据他的身份状态,而是依据他的居住状态。税务局会根据“居住联系”原则衡量他的居住状态。作为居民个人,不管你是公民还是移民(即永久居民),在加拿大境内以及境外的所有收入都应该纳税;而作为非居民个人,你在加拿大境内的所有收入来源也应该纳入报税范围。所以,那些持有10年多次往返签证的非居民个人,虽然其身份不是加拿大人,但是依然要根据他的居住状态,衡量他是否应该报税。一般来说,在加拿大居住超过183天、配偶及其子女在加居住的非居民都被视作税务居民,应当主动报税。

“居住联系”衡量原则主要考虑三个因素

“居住联系”衡量原则,主要考虑以下3个因素﹕定居地址、配偶或共同法律伙伴、非独立的未成年人。比如,对于那些临时居住在加拿大的非居民来说,如果你在加拿大居住超过183天﹐又满足上述3个因素,那麽可能被视作税务居民,应当主动报税。所以,那些试图通过放弃永久居民身分而避税的人,我们要考虑他的居住状态,以决定是否应该报税。」

怎么判定自己是否应该报税:参考S5-F1-C1法案

加拿大Income Tax Folio (S5-F1-C1法案)中关于『决定一个人的居住状态』条款是裁定一个人居住状态的最终法律文件。税局理解不是所有人都能判定自己是否应该报税,特别是那些持有10年多次往返签证的人可能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报税。在个人知道自己是否应该报税前必须明确自己的居住状态,而个人的居住状态依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而有别。

经常往返加中两国的非加拿大居民可避免双重缴税

加拿大政府与中国、香港分别签署了避免双重苛税和阻止偷税漏税的双边税务协议。根据此协议,那些经常往返于加中两国间的非加拿大人避免了被双重缴税的可能。

简而言之,每个国家进行CRS申报的时候,是根据税收身份进行申报和统计的,并非只有拥有永久居留权、护照才会被纳入CRS的申报范围中;而每个国家对税收身份的定义具体有差别。

找可靠的专业人士帮助明确自己的身份,确保信用

如果对于自己现在的身份是否属于税收身份不太了解,以及担心自己会受到CRS的影响,务必了解清楚本国的税收条例、税收身份界定等一系列有关准则。在申请移民时,咨询专业人士,找可靠的移民中介公司帮助明确身份,不能道听途说,确保在税收方面保持良好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