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省企业家类别要求细则 | |||
类别 | 最低要求 | ||
1 | 年龄 | 无年龄限制要求,但25-49岁之间可得分, | |
2 | 学历 | 至少高中学历 | |
3 | 语言 | 至少CLB5 | |
4 | 管理经验 | 过去五年内至少三年以上的管理经验,高管或企业主均可,企业主得分更高,要求企业主持股1/3以上 | |
5 | 净资产 | 50万加币(递交正式申请时需有第三方评估的资产报告) | |
6 | 投资额 | 若投资在曼省MCR地区(Manitoba capital region温尼伯、塞尔扣克等地区),则投资额至少25万加币以上 | |
若投资在曼省MCR地区以外,则至少投资15万加币以上 | |||
就业 | 要求雇用至少一个加拿大公民或永居居民(主申请人或其亲人不计算入内) | ||
7 | 商考 | 递交EOI前的一年内进行一次商考 | |
8 | 适应力 | a. 配偶语言达到CLB5及以上; | |
b. 申请人或配偶第二官方语言在CLB/NCL5及以上; | |||
c. 申请人或配偶有亲属目前在曼省居住,并超过一年以上; | |||
d. 递交EOI前,孩子在曼省全日制学习六个月以上; | |||
e. 申请人或配偶17岁以后持有效签证在曼省完成一年以上全日制的高等教育或在曼省至少完成六个月以上的全职工作,并由雇主开具推荐信。 | |||